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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高興我依然存在著對於文字的辨識能力
看著兇先生的文章,或許加上搖滾樂的催化
血液不知不覺就沸騰了起來,幹,我好想跑三千


一直都很喜歡這個日文字『一生懸命』
いっしょうけんめい


這世界,總有什麼事情值得我們去拼命的。


傻得可以,不是嗎?

因為突然襲來的想念
跨上機車,發動引擎
一路向北,從新竹殺到你家門口,換你一個微笑。

深夜三點的球場
汗水揮灑在我們的臉龐、指尖
腿上的繃帶,肩上的沙隆巴士
只為了一個明知贏不了的比賽

一個夜晚,從台北直直地跨越整個台灣
在墾丁的陽光下曬得皮膚發燙
一次次地爬上板子又一次次摔落海面
比淚水鹹上一萬倍的嗆舌
也阻止不了一股乘風破浪的衝勁

3公尺的極限翻滾挑戰

12公里征服半個台北

24小時的阿里山之旅


我想我到四十歲還是一樣
浪費生命在每個我認為值得用盡力氣的事物上


跨越每一次生死,證明每一個存在的意義



我很拼命,現在也是如此

假如,每一次的拼命都有一個目標

那這一次,無論用什麼方法,我一定會見到你!

Irvin D.Yalom



我要去跑三千,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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