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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警察的習性,近年來已經改善很多了
畢竟自己也親眼看到很多好警察
也慢慢能夠接受,他們也就是一種職業
而每個行業裡都會有好人也會有壞人這個事實

雖然我討厭警察由來已久
往上追溯到國中時壞事幹盡,所以看到條子就得閃
從良以後又常常被開罰單
但最主要還是因為太多的負面印象累積

------以下摘錄民視新聞網------

『報案警不理 勇母為女智擒狼』


台北縣中和一名10歲女童,4月23日搭捷運上學,途中遭色狼抓進暗巷猥褻,
女童母親到派出所報案,員警以不構成犯罪為由,要她下次看到嫌犯再報案,
求助無門的媽媽,氣憤不已,決定自己抓色狼,而且真的讓她抓到了。
報警沒用,女童母親自力救濟,天天等在捷運站門口,終於,讓她逮到這匹惡狼,
用手機拍下色狼照片。

這名患有重度智能障礙,心智只有7歲的大色狼,強拉女童進暗巷上下其手,
女童嚇得花容失色,母親心疼不已,前往報案受了一肚子氣,因為承辦員警,
沒開報案三聯單,明顯吃案,還告訴她下次看到嫌犯,再來報警。

求助無門,靠一己之力抓到色狼,再次到派出所備案,員警竟在她面前爭功分績效,
讓她氣的投訴媒體,而失職員警也被祭出懲處。

類似的警察吃案,時有所聞,但是民眾認栽自己抓人,已經夠扯了,
警察這時又來分一杯羹爭搶績效,也難免太過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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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上犯罪的時候,小馬曾經問過大家一個問題
『為什麼治安會這麼差?』

我心裡第一個答案浮現出來的,就是整個警界的風紀永遠沒有長進
還是爛得跟二十年前一樣;貪污的繼續貪污,吃案的繼續吃案
這並非說所有的警察都沒有風骨,清廉辦案的依然大有人在
然而在社會新聞中的月暈效應實在太強;假如這個名詞太過心理學
那『一鍋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就好懂得多
也就造成了民眾無法對維安系統產生信心,加深且放大
每一個警察在負面行為的效果;這可以從網友架設抓警察為反交通規則
的專門網站,得到明顯的例證。
其實警察在辦案及值勤時,當然有理由可以暫時無視交通規則
這種責罰豁免權其實應該能夠被理解,就等同救護車可以闖紅燈是一樣的
因為重點在於有更重要的任務必須達成,所以在規則上也能夠被妥協

但為什麼大家就是無法以同樣的態度看待警察呢?

雖然上述提到負面事件對警界整體形象的拖累以外
另外一個重要的關鍵便在於『警員的素質』沒有顯著的提昇
從小我就被教育"警察就是白道裡的流氓"
除了少數(?)在外觀上就像是流氓以外,更重要的就是態度的問題
為什麼所有被取締過的人都會有志一同的認為是『被警察欺負』
而沒有人去想過自己真的違規了呢?

因為他們真的都被警察欺負了

每個人在被攔下來的時候,都會瞬間變成柔弱小綿羊,
任憑大野狼張牙舞爪的斥責,然後低聲下去的苦苦哀求
當然你也可以當一個硬骨頭的綿羊,但可能結果是換來剝掉三層皮的紅單
然後只剩下很硬的骨頭


扯遠了,而且格局也變小了

我怎麼會把文章內容都放在被開單這件事情呢?可見積怨很深...

關於素質的提昇,我曾經想過
如果警校的錄取率跟台大一樣低,然後師資也都比照國立大學水準
或者要考取警官,規定必須要碩士畢業,英檢中高級以上
(畢竟他們領的薪水也的確比目前碩士畢的薪資還高嘛)
雖然社會上高學歷的敗類很多,但誰叫這個低俗文化裡就是有這種學歷迷思
我想可以改變刻板印像不少

另外就是講很久的廉政公署真的可以成立了
反正香港都已經做這麼久,你看港劇也知道要怎麼辦案了
我想應該一點困難都沒有;怕只怕是內情牽連太廣
一辦案就把當權者統統扯下來,所以沒人敢成立

要不然罪證確鑿,抓到就無期徒刑
你看還有沒有人敢吃案!

(我怎麼看個新聞可以扯這麼多...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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